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20-044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的运行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仍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并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以下 9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提名宋正兴先生、宋锦程先生、丁盛先生、朱晓燕女士、李虹先生、王权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提名王洪卫先生、李路先生、颜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自其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所有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 非职工代表监事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陆秀清女士、杨文海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有关规定所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2. 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小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丽家居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锦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0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张家港保税区汇泽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小龙塑料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水木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GOLD BEYOND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KEYMA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IMITED 董事,
张家港金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张家港爱丽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有限”)董事、总经理。现任东方宏海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宏海”)董事,江苏优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优程”)执行董事,张家港保税区达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元贸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有限”)执行董事,张家港泽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兴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泽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慧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朴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萃鹰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宋锦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040,000.00 股,通过博华有限间接持有公司 123,840,000.00 股,通过泽兴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8,082.20 股,通过泽慧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236,128.20 股,合计持有公司 136,124,21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2%。
宋锦程先生与宋正兴先生、侯福妹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宋锦程先生担任控股股东博华有限的执行董事,宋正兴先生与宋锦程先生系父子关系,侯福妹女士与宋锦程先生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宋锦程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第 10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正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3 年 11 月出生,高中学历。
曾任张家港市橡胶制品厂副厂长,张家港市联谊塑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家港
欣发塑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家港黛雅娜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港市富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博华有限监事,张家港市净友水质处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保税区沃尔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爱丽有限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东方宏海董事,江苏优程监事,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正兴先生通过博华有限间接持有公司 15,480,000.00 股,通过泽兴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2,108.40 股,通过泽慧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1883.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15,483,99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5%。
宋正兴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实际控制人之一侯福妹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之一宋锦程先生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宋正兴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第 10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8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
曾任爱丽有限贸易部经理、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盛先生通过泽兴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624,086.40 股,合计持有公司 624,08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丁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第10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晓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6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爱丽有限财务部会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朱晓燕女士通过泽兴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624,086.40 股,合计持有公司 624,08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朱晓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第 10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1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法律部高级经理,红桦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徽科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仁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母爱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湛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虹先生通过泽兴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624,086.40 股,合计持有公司 624,08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李虹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第10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权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7 年 8 月出生,中专学历。
曾任爱丽有限车间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兼设备能源总监。
截至目前,王权信先生通过泽兴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143,861.20 股,合计持有公司 143,86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王权信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第 10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洪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8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曾任浙江富阳农业局职员,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上海金融学院院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上海财银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链之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卫诚企业征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王洪卫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第 10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第 1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2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副教授。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金融创新实验室负责人、研究员、博士后研究员。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金融学副教授,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路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