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0-024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9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4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7.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66,285.4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以及律
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1,086.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 号)。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账户余额
号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1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246891 14,223.17 8,440.31 6,693.68
机构建设项目(注 1) 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0838
2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33 5,540.64 60.93 5,664.91
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00523770
3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2100000101 3,253.47 219.06 3,120.36
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20100156478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7570188000 16,961.75 16,966.12 0.00
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303333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7570188000 21,107.50 16,102.40 5,010.12
(注 2) 限公司武汉分行 345522
合计 61,086.53 41,788.82 20,489.07
注 1: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变更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调减原项目
总投资金额,调减后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14,223.17 万元,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
21,107.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的余额与账户余额之间的差异为
手续费及银行理财利息收入。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国债逆回购或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
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
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
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均拟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向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
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1,842.79
负债总额 156,556.30
资产净额 165,286.49
项目 2019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39.34
(二)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23.86%。对公
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相关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六兵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额 本金金额
1 招商银行结构性 13,000 13,000 249.48 0.00
存款 CWH00986
共赢利率结构
2 24309 期人民币 4,000 4,000 80.35 0.00
结构性存款
3 招商银行结构性 10,000 10,000 189.48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