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 303 号三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60,009,9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9.77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陈昂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0,002,300 99.9978 7,500 0.0020 100 0.0002
2、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0,002,300 99.9978 7,500 0.0020 100 0.000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王跃旦 360,000,001 99.9972 是
3.02 俞世国 360,000,001 99.9972 是
3.03 郎一丁 360,000,001 99.9972 是
3.04 骆俊彬 360,000,001 99.9972 是
3.05 涂自群 360,000,002 99.9972 是
3.06 陶蓉 360,000,002 99.9972 是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程惠芳 360,000,002 99.9972 是
4.02 王伟定 360,000,001 99.9972 是
4.03 叶龙虎 360,000,001 99.9972 是
5、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黄建龙 360,000,001 99.9972 是
5.02 孙雅芳 360,000,002 99.997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独立 14,40
1 董事津贴的议 7,841 99.9473 7,500 0.0520 100 0.0007
案
3.01 王跃旦 14,40 99.9313
5,542
3.02 俞世国 14,40 99.9313
5,542
3.03 郎一丁 14,40 99.9313
5,542
3.04 骆俊彬 14,40 99.9313
5,542
3.05 涂自群 14,40 99.9313
5,543
3.06 陶蓉 14,40 99.9313
5,543
4.01 程惠芳 14,40 99.9313
5,543
4.02 王伟定 14,40 99.9313
5,542
4.03 叶龙虎 14,40 99.9313
5,54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为累积投票议案,其中董事、独立董事及监
事候选人均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律师、陈玮婧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刘云律师、陈玮婧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