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 31962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11 天,2020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5 月 7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3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1 号)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97,9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9,693.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6]第 610952 号《验资报告》。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10 万吨大型铸件精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
1 加工建设项目 60,693.00 60,693.00 铸业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
由其实施
2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9,000.00 29,000.00 公司
合计 89,693.00 89,693.00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9)。
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共赢利率结构3196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产品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 10,000 3.8% -
公司宁波分行
款产品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联交易
111天 保本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审计办公室、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结构性存款的相应损益情况。
5、本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共赢利率结构 31962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编码 C206R01YJ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收益计算天数 111 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计划募集金额 人民币 1.00 亿元
收益起计日 2020 年 01 月 17 日
到期日 2020 年 05 月 07 日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美元 3 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
联系标的定义
据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页面
联系标的观察日 2020 年 05 月 05 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
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 4.00%且大于或等于
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3.8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
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大于 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率确定方式
4.30%。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
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 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1.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三)其他说明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信银行系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代码为 6019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04,522.85 493,914.14
负债总额 107,592.59 172,321.87
资产净额 296,930.26 321,59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72.93 34,002.42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
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 1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
的%,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
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