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11月29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23万股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18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8年11月8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62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5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2018年11月8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11月8日
4、授予价格:每股7.56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
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张建中 董事 35.00 4.53% 0.09%
虞洪康 副总经理 35.00 4.53% 0.09%
王烨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35.00 4.53% 0.09%
务负责人
范信龙 总工程师 18.00 2.33% 0.04%
中层管理人员、 500.00 64.68% 1.2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56人)
预留部分 150.00 19.40% 0.37%
合计 773.00 100.00% 1.93%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
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40%、2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各为50%。
(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90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11月14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8年11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160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6,230,000股
溢价)人民币肆仟零捌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40,868,800.00)。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0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
401,000,000.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
年12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1
月1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23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
40,723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623万股,已于2018年11月29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40,100
万股增加至40,723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授予前后持股变动如下:
授予前 授予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傅明康 127,265,250 31.74% 127,265,250 31.25%
陈建敏 62,825,750 15.67% 62,825,750 15.43%
傅凌儿 62,825,750 15.67% 62,825,750 15.43%
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260,600 12.53% 50,260,600 12.34%
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51,800 0.29% 1,151,800 0.28%
伙)
合计 304,329,150 75.9% 304,329,150 74.73%
本次授予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前数量
限售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