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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元利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 号)核准,公司 2019 年 6 月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60,000 股,发行价为 54.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0,889,6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1,605,916.98 元,余额为人民币 1,169,283,683.02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7,053,683.0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32,230,0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9]28065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2,227,383.6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5,465,261.76 元,理财产品余额
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项目完工转自有资金人民币 66,224,741.27 元,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132,230,000.00 元 的 差 异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1,687,386.63 元,系期末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 51,687,386.6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
支 行 1607009129020288113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潍 坊 分 行
12010078801700000521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乐 支 行
37050167810800001661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乐 支 行
37050167810800001662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昌 乐 县 支 行
1543400104002193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 370501678108000024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5521018080813666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银行专项账户 37050167820800003696 八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
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潍坊

  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分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

  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    1607009129020288113        活期存款                  13,918,335.7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12010078801700000521      活期存款                          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    37050167810800001661      活期存款                          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    37050167810800001662      活期存款                    60,673.1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  15434001040021937          活期存款                          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    37050167810800002401      活期存款                    257,885.4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55210180808136665          活期存款                    880,481.2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    37050167820800003696      活期存款                    347,886.29
                合计                        ——                ——                    15,465,261.76
        注: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010078801700000521)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67810800001661)和在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434001040021937)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相

    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0171 号),截至 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合计人民币 493,321,218.48 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3,321,218.4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含 4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4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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