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含 10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可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 100,000.00 万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
超过 24 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将视受托方资产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多方面的影响。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