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56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5,4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3.714元/股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3名激励对象(程红、张允杰、张昌敏)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4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19 年 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办公场所宣传栏、员工展示墙等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疑问。2019 年 3 月 8 日,公
司监事会披露了《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7)
3、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9)。
4、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5、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对外披露了《上海爱婴
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6、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曹晓敏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以 2019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40
万股,上述股份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
8、2020 年 3 月 26 日及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102,059,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1,029,500
元,转增 40,823,600 股,本次权益分派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完成,实施后总股本
为 142,882,600 股。
9、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因个人绩效考核非“优秀”对应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离职人员(衣晓萍女士)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已发表法律意见。
10、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程红、张允杰、张昌敏离职,根据《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400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3.714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第九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规定,原激励对象程红、张允杰、张昌敏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4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3.714元/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5,4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42,882,600股变更为142,867,200股。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65,167,425 45.61% 65,152,025 45.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7,715,175 54.39% 77,715,175 54.40%
合计 142,882,600 100.00% 142,867,200 100.00%
备注: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期间,因权益分派、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的,则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中涉及的限售条件流通股数、总股份数、总股本数及注册资本数等。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以及回购注销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