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来,累计涨幅达 150.12%,短期涨幅较
大;同期申万汽车零部件指数累计涨幅 22.94%,同期上证指数上涨 2.11%,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有TPMS(汽车轮胎压力监测系统)及配件和工具;
汽车金属管件;气门嘴及配件等;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空簧减振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较小,前三季度营收占比分别约为 1.2%、1.6%,公司的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59.66%,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仅增加 1.65%,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海外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幅不及营业收入,主要系国际物流费用成倍上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导致经营成本增加所致。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来,累计涨幅达 150.12%,短期涨幅较
大;同期申万汽车零部件指数累计涨幅 22.94%,同期上证指数上涨 2.11%,公司
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有TPMS(汽车轮胎压力监测系统)及配件和工具;汽车金属管件;气门嘴及配件等;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空簧减振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较小,前三季度营收占比分别约为 1.2%、1.6%,公司的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4、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9.66%,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仅增加 1.65%,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海外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幅不及营业收入,主要系国际物流费用成倍上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导致经营成本增加所致。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