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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报送日期2015年9月11日)

公告日期:2015-11-13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 9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存量股
转让),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2,572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价格与存量股转让价格相同。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4,000 万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6,000 万股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2,572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
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1、控股股东日播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960 万股,拟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1,909 万股。
2、实际控制人之王卫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07 万股,拟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428 万股。
3、实际控制人之曲江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3 万股,拟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235 万股。
新股发行与存量股转让数量
的调整机制
公司将优先实施公开发行新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数量将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新股发行费用和发行
价格确定;在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已达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达到 6,000
万股的情况下,可实施存量股转让。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发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若涉及存量股转让的,实施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将与公司分
摊所需支付的全部承销费用,本次发行除承销费用以外的其
他发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相关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计算
公式如下: (相关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总数量)×承销费用总额。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1、控股股东日播控股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
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实际控制人王卫东及曲江亭夫妇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 3)王卫东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还做出承诺: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
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征、林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
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4、股东王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9 月 11 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为 18,0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合计
不超过 6,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两
者发行价格相同,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数量不超过 2,572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
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公司将优先实施公开发行新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新股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确定;在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资金净额已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达
到 6,000 万股的情况下,可实施存量股转让。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发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若本次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存量股转让的,实施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将与公司分摊所需支
付的全部承销费用,本次发行除承销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
担,相关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计算公式如下:(相关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承销费用总额。
二、相关当事人的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日播控股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实际控制人王卫东及曲江亭夫妇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 3)王卫东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还做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征、林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股东王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主要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且减持不影
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
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
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
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征、林亮承诺
若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