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2-035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12,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214002、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214003
● 委托理财期限:180 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6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6 年,公
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6,5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464,622.6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54,535,377.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0]0002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3607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9,752,700 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 22,900,763 股,向 15 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5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773,491.28 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6,226,461.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07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47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6 年,公
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47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3,462,735.8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6,537,264.1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2]0001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收 是否
受托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 益金额 产品 收益 构成
方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关联
交易
中国银 银行 挂钩型结构性存 6,010 1.8000%-4.3500% 53.35-128.93 180 保本 否
行股份 理财 款(机构客户) 天 浮动
有限公 产品 CSDVY202214002 收益
司包头
分行
中国银
行股份 银行 挂钩型结构性存 180 保本
有限公 理财 款(机构客户) 5,990 1.7900%-4.3400% 52.88-128.20 天 浮动 否
司包头 产品 CSDVY202214003 收益
分行
注:预计收益为根据预计年化收益率测算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
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
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①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214002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2 年 03 月 24 日
5、到期日:2022 年 09 月 20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
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8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
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
益率【4.3500%】(年率)。
7、投资金额:6,010 万元
②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214003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2 年 03 月 24 日
5、到期日:2022 年 09 月 20 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790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4.3400%】(年率)。
7、投资金额:5,99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评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到期预计能取得相应的收益。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988)为上市的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490,143.91 1,180,537.85
负债总额 223,936.74 467,49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6,207.17 713,039.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58.72 -30,458.08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95,630.64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
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2.55%。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