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
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资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能有效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布局。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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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庆 杨建良 黄建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