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7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41,736.93 万股的 1.92%;其中首次授予 705.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736.93 万股的 1.69%;预留授予
9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736.93 万股的
0.2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 1368 号 3 幢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认证服务;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构成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小翔 董事长
2 王惠明 董事
3 吴其超 董事
4 黄春生 董事
5 赵强 董事
6 丁整伟 董事
7 袁建新 独立董事
8 韩坚 独立董事
9 李丹云 独立董事
监事会构成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健 监事会主席
2 李振全 监事
3 顾小平 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小翔 总经理
2 王惠明 副总经理
4 黄春生 副总经理
5 江文林 副总经理
6 吴戈辅 副总经理
7 李永霞 副总经理
8 任凭 财务总监
9 许业峰 董事会秘书
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总资产 1,664,695,482.80 1,362,864,622.28 959,171,948.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87,063,711.49 986,632,971.29 698,014,925.84
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7,284,088.19 80,803,050.12 64,595,795.75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17,622,142.91 73,498,004.34 57,518,837.02
后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0.45 0.32 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22 10.93 9.68
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标的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736.93 万股的 1.92%;其中首次授予 705.00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736.93 万股的 1.69%;预留授予9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736.93 万股的 0.23%。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确认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2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上
年末公司员工总数为 1467 人)的 13.09%,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上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所获授的权益数量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数的 划公告日公
(万股) 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董事、高管 0 0.00 0.00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705.00 88.13 1.69
(192 人)
预留 95.00 11.87 0.23
合计 800.00 100.00 1.92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数的10%。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85 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每股 5.85 元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100.00%,即每股 5.85 元的 100.00%,
为每股 5.85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100.00%,即每股 5.56 元的
100.00%,为每股 5.56 元;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七、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