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唐志华先生报告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闫建来、张光杰分别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A10126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母公司)为人民币 192,261,094.60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9,226,109.46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 627,631,159.80 元,扣除 2021 年已分配 2020 年度现金红
利 110,842,191.00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689,823,953.94 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1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为 374,847,67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2,454,301.00 元(含税),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487,301,971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487,301,971.00 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办理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苏州银行常州分行、平安银行常州分行、工商银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计申请总额90,000万元人民币及2,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董事会决议中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