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以 1 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批准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相关订单合同正常履行。自公司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至今,公司定点的车型项目、重要客户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未签订新的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涉及的相关事项,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经自查,未发现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材料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泄露内幕信息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推出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以 1 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