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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79 沪市 新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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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79: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4

603179: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唐志华先生、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周雄先生、姜美霞先生、李新芳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唐志华先生、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周雄先生、姜美霞先生、李新芳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拟定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买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相应的实施期限;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公司董事唐志华先生、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周雄先生、姜美霞先生、李新芳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研发项目开展,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海研发中心项目将继续实施并改为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将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上述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8月18日完成赎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374,847,67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374,847,670股。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在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同时,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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