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圣龙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35,448,881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3,819,990.1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45,271.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8,974,718.76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6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 尚未投入募
号 金额 使用金额 集资金 集资金
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
1 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 36,616.00 31,382.00 - 31,382.00
零部件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 尚未投入募
号 金额 使用金额 集资金 集资金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3,000.00 13,000.00 - 13,000.00
银行贷款
合 计 49,616.00 44,382.00 - 44,382.00
注:上述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不包括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的先行投入部分
截止2021年12月2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43,977.54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使用流动资金归还,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需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归还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后续归还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
临时补流详情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来源 补流金额(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超过 20,000
合 计: 不超过 20,000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公司履行完非公开发行股份所有程序并公告后实施。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圣龙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公司履行完非公开发行股份所有程序并公告后实施。保荐机构对本次圣龙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骏 罗傅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