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信环保”)于近日收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环罚字[2022]43 号(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行政处罚情况
2022 年 7 月 19 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越信环保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越
信环保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7 月 19 日下午,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越信环保生产正常,但危废储存
车间配套的 2 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处于停运状态,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未开启,现场有明显异味。存在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越信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越信环保处以罚款人民币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 公司采取的措施
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要求越信环保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完成整改措施,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增强环保合规意识,加强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控制与监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越信环保将在收到上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罚款。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公司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子公司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