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拟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新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 ……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91330600779389434M。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其他情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诉讼。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 计划;
……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 ……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 和清算;
……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删除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 赠等事项;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等交易(财务资助与提供担保除外)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