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1 证券简称:税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42.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064,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914,990.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149,709.43元。截至2021年6月24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28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文号
投资额
1 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 39,641.47 21,481.96 滨发改金融
升级改造项目 [2021]006 号
2 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与 41,237.37 22,346.78 滨发改金融
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2021]007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308.49 5,586.23 滨发改金融
[2021]005 号
合计 91,187.33 49,414.9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7月1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10,742.94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 10,742.94 10,742.94
升级改造项目
2 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与
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0,742.94 10,742.94
综上,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16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0,742.94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991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42.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991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税友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税友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7月2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742.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税友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991号)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