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ervyou Software Group Co., Ltd.
(住 所 : 浙 江 省 杭 州市 滨江区 浦 沿街道 南 环路 3738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9.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于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589.00 万股
预计发行时间 2021 年 6 月 18 日
拟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1、本公司控股股东思驰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
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
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镇潮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股份流通限制、股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
锁定的承诺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
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①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②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③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
3、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可仁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
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①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②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③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
4、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李高齐、李华、杜丹、陈跃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股东云鑫创投、磐茂投资、普华晖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6、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鹄、施建生、
陶德行、徐玉华、钱立阳、杨培丽、谢国雷承诺:
在思驰投资的股份锁定承诺期内(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思驰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
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
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21 年 6 月 8 日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一、本次公开发行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9.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二、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思驰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