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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9 沪市 兰石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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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兰石重装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9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 2024-076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64

  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6


  2023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

  2023 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0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912.9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5,728.7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家;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9 家)、采矿业(3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502.66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3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240.99 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240.99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人次,共涉及 13 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马康乐,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柏雄飞,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昕,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负责人。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本次审计
费用共计 17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较上
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
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次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