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8-06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推动甘肃省国有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下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资发改组[2018]652号)同意,公司股东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大贸”)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兰石重装股份(即23,800,000股,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2.26%)无偿划转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永新大贸不再直接持有兰石重装股份,兰石集团将直接持有兰石重装56.85%的股份。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通知,兰石集团收到省政府国资委下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资发改组[2018]652号),同意永新大贸将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兰石重装股权无偿划转给兰石集团持有。划转双方已签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划转协议》”)。协议约定永新大贸将其持有的兰石重装23,800,000股股份(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2.26%)无
偿划转给兰石集团。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永新大贸不再直接持有兰石重装的股份,兰石集团将持有本公司597,822,226股股份(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56.85%)。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兰石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协议签署情况
(一)划出方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8日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6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5562654500
控股股东: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国家限制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装潢材料、包装材料、五金交电、工艺品、办公用品、环保产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仓储服务;信息、商务、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的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3,8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26%。
(二)划入方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金明
注册资本:157,086.3092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2日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224469959T
实际控制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通用设备、新能源装备及专用设备项目的设计、制造、成套与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培训与咨询及信息服务;黑色金
属及有色金属冶炼、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钢锭、钢坯的生产销售;冶炼、铸造、锻造、热处理工艺技术及材料的研发、推广及服务;模型工装模具的设计制造;工矿物资经营及储运(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民通爆炸物的销售与运输);自营设备及材料的进出口;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销售;城市智能技术开发、设计、技术咨询;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两项凭资质经营)房屋及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住宿及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管理服务;国内外广告发布代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旅游项目开发及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划出方: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划入方: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3、划转股份数量:23,800,000股,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2.26%
4、协议签订日期:2018年10月29日
5、协议生效要件:取得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
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及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无偿划转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无偿划转前后,控股股东为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未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甘国资发改组[2018]652号)
2、《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3、《关于股权无偿划转的函》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