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养和实业有
限公司和林弘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921,50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 6.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7,999,993.22 元(人民币,下同),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243,745.5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
564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资金投向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现金管理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 1.6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莎普爱思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莎普爱思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