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
为 103,533,629.13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74,642,965.41 元,按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7,464,296.5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8,821,883.71 元,扣除 2022
年度分配的股利64,620.865.10元与2023年前三季度实施股利分配51,056,692.08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322,995.40 元。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实施完毕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
配现金红利总额 51,056,692.08 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770,08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01,826,773.08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8.35%。
同时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混合动力曲轴不断增加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增加资本开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黎福超、吕桂莲、张海涛、黎宾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4 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 年 4 月修订)》进行修订,同意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其中《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4 月修订)》《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上述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建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
吕桂莲女士因工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