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9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建设内容的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调整建设内容的项目涉及金额:项目投资总额拟由 4,000 万元调整为
4,229.31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 整建设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25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45,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59,652,839.66 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347,160.34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9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4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投资金 建设期
1 补充洁净室工程配套营运资金项目 43,764.42 43,764.42 ---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2,539.50 2年
3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230.80 2,230.80 2年
合计 49,995.22 48,534.72 ---
三、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基本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拟由 4,000 万元调整为 4,229.31 万元,其
中研发相关内容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为 2,539.50 万元,预制实验车间改造内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1,460.50 万元,超过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确保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相关内容中,拟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由 800 平米调
整为 1,983.38 平米,无尘室实验室面积由 120 平米调整为 184 平米,普通实验
区面积由 680 平米调整为 1,139.92 平米,增加预留区 659.46 平米。建筑工程费
由 528.00 万元调整为 1,026.97 万元,设备购置费由 799.55 万元调整为 529.88
万元,安装工程费由 39.98 万元调整为 0 万元,预备费由 120.93 万元调整为
160.91 万元。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投资金 建设期
1 补充洁净室工程配套营运资金项目 43,764.42 43,764.42 ---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29.31 2,539.50 2年
3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230.80 2,230.80 2年
合计 50,224.53 48,534.72 ---
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研发相关内容投资构成调整前后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调增/调减金额
(变更前) (变更后)
1 工程费用 1,367.53 1,556.85 189.32
1.1 建筑工程费 528.00 1,026.97 498.97
1.2 设备购置费 799.55 529.88 -269.67
1.3 安装工程费 39.98 - -39.98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51.05 1,051.05 -
2.1 软件购置费 821.92 821.92 -
2.2 其他部分 229.13 229.13 -
3 预备费 120.93 160.91 39.98
合计 2,539.50 2,768.81 229.31
(二)调整建设内容的具体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规划时间较早,该项目为 2020 年做出可行性方案,其建设规模及设计方案是根据当时的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及预计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拟优化研发中心定位,对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系调整建筑面积和设备购置情况,使研发中心更好的做到集设计开发,技术工艺创新为一体,该调整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要求以及适应公司战略布局规划,更加有利于发挥募投项目的作用。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关于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的合理布局及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建设内容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