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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2 沪市 海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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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1,276,01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3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753.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59.9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793.2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351C00012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98,495.94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信息化投入 120.73 万元,累计投
入募投项目 105,616.67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7,176.53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3 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5 月,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序号  账户开立方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福建海通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    13165101040037977          310,141,909.06
                    潭片区分行

      福建海通发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    1402000229100046744              71,611.65
                    潭片区分行

 3  福建海通发展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010100100608934          65,143,573.17
      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4  福建海通发展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301012500806005            782,605.42
      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

      海通国际船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  有限公司      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  NRA13165114048400188          1,413,055.17
                    潭片区分行

                            合计                                    377,552,754.47

      注:

      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960.91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14.58 万元,

  汇兑损益-367.58 万元,不存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为美元账户,该账户余额已根据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2、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1316510104003797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117010100100608934”余额中

  包含购买的大额存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额存单余额分别为 31,000 万元和 6,000 万元。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详见附表 1:2023 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117.4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351A016466 号)。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上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产品收益 960.91 万元。公司可转让大额存单的余额为 37,000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及其 8 家
全资单船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公告》。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兴海运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作为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永科技作为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事项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干散货船舶交易价格的前提下,为深度贯彻公司的长期经营战略,并进一步扩充自有运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的运输服务能力延伸至全球,公司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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