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5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不再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系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13 年 12 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97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47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6 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7.4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4.6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5 亿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5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 0.63 亿元,客户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6.64 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耿磊,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签署过 6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 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 27
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 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蓓,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 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财务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为 20 万元,合计 95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4 年,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不再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相关资料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