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2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5 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 9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在公司未聘任新一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指定公司财务负责人朱海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窦胜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函》的书面文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