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2,706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0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0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97,971份,行权价格为11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授予股票期权1,397,971份,授予人数为48人。
(三)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2 名激
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3,037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
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故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2 元/份调整为 111.78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5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4,11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4、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143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5、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为本次 5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
765,219 份股票期权和 35 名激励对象因 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得分为
90 分致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 25,655 份股票期权,合计 790,874 份股票期权办理
注销手续。
(四)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历次行权情况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
权数量比例为 17.6%,35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2,706 份,
行权有效期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确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本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行权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22%。本激励计划
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
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届满。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
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行权条件。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
情况说明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各考核指标得分情况及权重来确定公司层面绩效
得分(X),根据公司层面绩效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M)。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指
标 得分情况
0 分 60 分 80 分 100 分 120 分
权 业绩考核指标
重 经审计,以 2018-2020 年三年
以公司 2018-2020 年三年平均营 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业收入为基数,各年度营业收入 5%≤A 10%≤A A≥
复合增长率(A) A<0% 0%≤A<5%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10% <20% 20% 率为 1.52%,研发费用占营业
50% 或
以公司 2018-2020 年三年平均净 收入的比重为 29.62%。因此,
利润为基数,各年度净利润复合 5%≤B 10%≤B B≥ 计算得出2021年度公司层面
B<0% 0%≤B<5%
增长率(B) <10% <2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