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8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程纯,2007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赵亭亭,201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5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0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度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含税),包括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内控审计等,
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与本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
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大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续聘大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含税)。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2022 年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