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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0: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6

603160: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98,235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9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19 年 4 月 13 日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以 2019 年 5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 2,323,415 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05.3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23,516 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105 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05.33 元/份。

    (三)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后的历次调整
情况

  1、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故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5.33 元/份调整为 104.83 元/份。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2 名激励对象及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合计持有的 205,144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
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故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4.83 元/份调整为 104.0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4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49,530 份股
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4、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4.03 元/份调整为 103.58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7 月 6 日,公
司完成对所述 1 名激励对象及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合计持有的 11,789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5、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24 名
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10,226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6、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9 名
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18,638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四)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行权情况

  1、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2%,94 名激励对象
第一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42,951 份,行权有效期为自 2020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根据自
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截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本激励计划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442,862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99.98%。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
权合计 89 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注销。

  2、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4%,89 名激励对
象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65,891 份,行权有效期自 2021 年 6 月 20 日起
至 2022 年 6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根据自主行
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行权有效期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19 日。截
至 2022 年 6 月 19 日,本激励计划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92,354 股,占
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19.82%。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合计 373,537 份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3、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6%,56 名激励对象
第三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98,235 份,行权有效期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根据自主行权
手续办理情况,实际行权有效期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二、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0 日,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6 月 19 日届满。

  (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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