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庄任艳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 2021 年第二期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
庄任艳:女,197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于香港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鑫致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自2018年9月2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4年9月23日。
庄任艳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公司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三期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层
收件人:王丽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86-755-36381882
传真:86-755-333388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庄任艳
2021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庄任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
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三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
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