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78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0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6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3.495 万份,行权价格为 242.43 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6 月 19 日为预留部分
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30 万份,行权价格为216.24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 21.319 万份,授予人数为 103 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3.778 万份,授予人
数为 30 人。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同意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进行修订,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
3、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3 名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2,560 份股票期权及 4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46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4、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故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42.43 元/份调整为 241.98 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16.24 元/
份调整为 215.7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完成对所述 14 名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7,730 份股票期权及 4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47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历次行权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分别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2%,22 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678 份。行权有效期为自 2021
年 7 月 24 日-2022 年 7 月 23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自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
行权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24 日-2022 年 7 月 23 日),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
权总数的 2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各考核指标得分情况及权重来确定公
司层面绩效得分(X),根据公司层面绩效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
权比例(M)。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指 得分情况
标 0 分 60 分 80 分 100 分 120 分
权 业绩考核指标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度
重 营业收入以 2017-2019
以 公 司 2017-2019 A< 0%≤A 5%≤A 10%≤A
年三年平均营业收 0% <5% <10% <20% A≥20% 年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入为基数,各年度营 基 数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44.58%,2020 年度净利
50% (A) 润以 2017-2019 年三年
或 B< 0%≤B 5%≤B 10%≤B 平均净利润为基数复合
以 公 司 2017-2019 0% <5% <1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