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160 沪市 汇顶科技


首页 公告 603160: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603160: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3

603160: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688,530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18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8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2、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
数量为 783.4395 万份,激励对象 296 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84.22 元/份。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历次调整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已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故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4.22 元/份调整为 83.72 元/份。同时,鉴于 16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541,000 份;鉴于 2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 C,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94 份。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96 名调整为 280 名,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83.4395 万份调整为 729.1701 万份。

    2、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故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3.72 元/份调整为82.9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鉴于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201,123 份。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80 名调整为 269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29.1701 万份调整为 709.0578 万份。

    4、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2.92 元/份调整为 82.47 元/份。同时,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5,400 份;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董事会决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92 份。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69 名调整为 268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09.0578 万份调整为 708.4886 万份。

    (四)股票期权历次行权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2%,28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02,851 份,行权有效期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本激励计划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602,559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99.98%。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92 份,已
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注销。

    2、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4%,26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88,530 份,行权有效期为自 2021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2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1、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满 18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行权期间
为 2021 年 5 月 23 日-2022 年 5 月 22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行权比例为获
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2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
届满。


    2、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
 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 件的
                                                                  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 激励对象未发 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 满足行权条件。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 ) 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净资产
以 2018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基数,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 收益率为 23.06%,较 2018 年
15%;2020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30%。                    19.72%增长 16.94%,达到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是以 归属 于上 市 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和归属于上 《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计算 依据的加 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如本激 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