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东济宁汇信
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信信息”,曾用名“霍
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市汇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159,121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456,651,659股的5.2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9年5月9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汇
信信息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66,516股
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56,651,659股的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11
月5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11
月5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
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
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
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济宁汇信信息科 IPO前取得:24,159,121
5%以上非第
技合伙企业(有限 24,159,121 5.29%
一大股东 股
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济宁汇信信息科 11,358,871 2.49%2018/12/17~70-82.118 2018/11/24
技合伙企业(有限 2019/2/13
合伙)
注:上述交易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为4,088,472股,占
总股本的0.9%;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为7,270,399股,占总股本的
1.5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原因
期间 区间 源
济宁汇信信不超过: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2019/5 按市场IPO前取汇信信
息科技合伙4,566,516 1% /27~价格 得的股 息资金
企业(有限股 持,不超过:2019/1 份 规划
合伙) 4,566,516股 1/5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4,566,516股
年11月5日,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11月5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记载,汇信信息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鉴于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5%,在满足上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朱星火、杨奇志,高级管理人员龙华、邓耿淳、廖崇清、柳玉平,原副总经理赵书来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6个月之后(不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公司监事颜彦、王营,员工冉锐、陈小祥、叶金春、石钱松、袁啸、凌伟、吴飞、李华飞、钟华、陈尚平、熊晓亮、郝洁、陈伟、吴健毓、谢创伟、黄兴、胡术华、李蔚、张素艳、郁新华、杨孟达、皮涛、廖英杰、李文昱、田浩伦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6个月之后(不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汇信信息及通过汇信信息间接持有汇顶科技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注:济宁汇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汇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变更为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企业名称为济宁汇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故于汇顶科技上市前的承诺中简称仍为“汇信科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汇信信息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汇信信息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