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杨奇志先生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7年10月18日),公司
董事杨奇志先生持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4,504,000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454,258,322股的0.99%。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杨奇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77,300股,约占现在公司总 股本454,159,452股的0.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7年11月11日起的6个月内,杨奇志先生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
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2.2%,拟减持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
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杨奇志先生已于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2月
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6,700股,占
公司现在总股本454,159,452股的0.02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
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收到董事杨奇志先生发来的《董事杨奇志关于减持
计划实施期限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姓名:杨奇志
(二)董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7年10月18日),杨奇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
计4,504,0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54,258,322股的0.99%,均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除本公告中披露的本次减持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杨奇志先生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数数量及比例
自2017年11月11日起的6个月内,拟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拟减持
股份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2.2%,拟减持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22%。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董事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杨奇志先生承诺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汇发国际、汇信科技、惠邦投资、朱星火、汇持科技、杨奇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朱星火、杨奇志,高级管理人员龙华、邓耿淳、廖崇清、柳玉平,原副总经理赵书来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6个月之后(不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杨奇志先生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
根据个人自身资金需要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杨奇志先生将根据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杨奇志先生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告知、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减持期间时间已过半。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减持比例
(元/股) 数(股) (%)
杨奇志 集中竞价 2017.11.11-2018.2.10 109.31 126,700 0.028%
交易
(二)董事本次减持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杨奇志 4,504,000 0.99 4,377,300 0.96
注:基于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1月3
日完成对98,87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4,258,322股减少为454,159,452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以上内容中,减持比例及减持后持股比例均按现在总股本454,159,452股计
算,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减持前总股本454,258,322股计算。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奇志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报备文件
《董事杨奇志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过半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