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78.25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号)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2.2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55,2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4,316,296.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088,018.6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228,278.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序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
号 项目名称 额 投入 后募集资金净 自有资金投入
额
1 波兰汽车空调管路扩 34,323.90 27,693.75 27,693.75 6,630.15
能项目
2 欧洲研发中心项目 6,156.75 5,387.38 5,387.38 769.37
3 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 12,965.72 9,850.50 9,850.50 3,115.22
及配套铂电阻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8,300.00 16,500.00 15,391.20 -
银行贷款
合计 71,746.37 59,431.63 58,322.83 10,514.74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投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9月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5,170.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波兰汽车空调管路扩能项目 27,693.75 4,928.18
2 欧洲研发中心项目 5,387.38 -
3 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及配套铂电阻项目 9,850.50 242.66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6,500.00 -
合计 59,431.63 5,170.84
中天运对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402号)。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088,018.60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9月7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74,108.73元(不含税)。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278.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170.84万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07.41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天运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核字第90402号《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9月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278.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170.84万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07.41万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