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16日,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号)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2.2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55,2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4,316,296.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088,018.6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228,278.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波兰汽车空调管路扩能项目”、“欧洲研发中心项目”、“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及配套铂电阻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71,746.37万元,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