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始建于 1994 年 3 月,2013 年 12 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首席合伙人:祝卫先生。
2020 年末,合伙人 71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300 余人。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64,096.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4,723.4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755.86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3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 5,99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序号 诉讼主体 目前进展
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尚未开庭审理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未受到过
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2009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 8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鑫康,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199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7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10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担任
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 1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鑫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陈晓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鑫康、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贾丽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2020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和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天运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天运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天运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中天运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中天运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天运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天运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据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对《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天运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诚信记录良好,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中天运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本次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认为中天运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天运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续聘中天运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