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 拉夏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因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数,公司
A 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89,648.1 万元,现阶段公司仍然面临较大的债务负担及经营压力。若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A 股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风险:截至目前,已有四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定,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如最终相关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因核准本公司登记机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的破产案件一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向新市区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其请求不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公司将及时向新市区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的异议申请。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流动性及持续经营风险: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 A 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持续经营亏损,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活动及偿还到期债务带来的现金支出压力,公司目前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和债务集中兑付风险。
诉讼及资产冻结风险: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累计涉及未决诉讼
案件涉案金额约为 5.25 亿元,涉及已决诉讼案件尚未执行金额约为 18 亿元。因涉及较多诉讼案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 145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约为 1.11 亿元;公司下属 17 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被冻结股权的权益数额合计约
为 107,565 万元;因涉及多项诉讼案件影响,导致公司 4 处不动产(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账面价值合计约为 16.46 亿元)被轮候查封,上述事项对公司资
金周转及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且不排除后续新增诉讼案件或有公司其他资产被冻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约1,043万元
本次诉讼案件可能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 2021年 9 月 16 日披露了《拉夏贝尔关于公司自查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29),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加兴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夏”)存在占用上市公司 950 万元资金的情形。公司此前已向其发出督
促函,同时新疆证监局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
加兴先生发出《关于对邢加兴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033 号),责
令其对占用公司 950 万元资金事项进行改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141)。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加兴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了《邢加兴关于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新疆证监局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156)。但其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提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就上述事项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来的《诉讼服务告知书》及已受
理上述案件案号为(2022)沪 0104 民诉前调 28 号的信息。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邢加兴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邢加兴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950 万元;
2、判令被告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邢加兴
共同向原告偿还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的资金占用利息损
失人民币 934,450.68 元;
3、判令被告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邢加兴
共同向原告偿还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自上述借款本金实际归还之日止的资金
占用损失,以借款本金 950 万元为基数,利率按 LPR 计;
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金额总计暂计:人民币 10,434,450.68 元)。
(三)事实和理由
2019 年 7 月 19 日,原告向被告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放借款本金人
民币 800 万元;2019 年 8 月 29 日,原告向被告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放
借款本金人民币 150 万元。上述借款发放后,被告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至今未归还。
2021 年 9 月 14 日,被告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被告邢加兴分别出具《确
认函》,确认了上述借款系通过上海湘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拆借给了被告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的事实;并且该事实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月 22 日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予以确认。
2021 年 9 月 18 日,原告分别向被告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被告邢加兴
发出《问询函》,要求二被告归还上述借款。
2021 年 10 月 19 日,被告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发出《回复函》,表
示其会尽快还款。
2021 年 10 月 20 日,被告邢加兴向原告发出《回复函》,表示其会尽快还款。
但三被告至今均未归还原告任何款项。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根据《民法典》以及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上述三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受理,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