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中签率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养元饮品”)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5,380.5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3,7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10.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93%。本次发行的价格为78.73元/股。
养元饮品于2018年1月31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养元饮品”A股1,610.50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119,79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15,082,191,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399435%。配号总数为 115,082,191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115,082,19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约为7,145.74倍,超过150倍,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 52.59%
(2,264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1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
股票数量计算,即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回拨机制实施后发行结构如下: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06万股,其中新股
发行数量为 430.5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老股发行数量为
1,075.50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874.5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9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366724%。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18年2月1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
东方路778号国信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并将于2018年2月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8年2月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7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2018年1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1月31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8
年2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2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