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恒尚节能 股票代码:603137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shang Energy Conser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通湖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本公司”、“发
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13,066.6667 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201.0257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相对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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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2017),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 62.4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扣 2021 年扣非 T-3 日股票收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后 EPS 盘价(元/股)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倍) (倍)
601886.SH 江河集团 -0.8889 -0.9840 7.16 - -
002375.SZ 亚厦股份 -0.6627 -0.7029 4.82 - -
603828.SH 柯利达 -0.6250 -0.6616 3.25 - -
002081.SZ 金螳螂 -1.8642 -1.8741 5.24 - -
000055.SZ 方大集团 0.2069 0.1561 4.82 23.30 30.87
均值(剔除负值) - - - 23.30 30.8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T-3 日);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为: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3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注 3:市盈率均值不包含 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为负值的可比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 15.9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3.42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
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
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
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
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
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
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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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建筑幕墙企业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的通行做法与发展趋势。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面履约能力、确保质量和工期以及推动管理现代化的目的。2016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因此,发行人直接客户以工程总承包商为主。
公司下游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分化趋势日益明显,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多数由同时具备资金、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大型国有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实施。受此影响,
公司客户相对较为集中,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对前
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4.41%、81.02%、75.47%和 77.69%。其中,上海建工为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一大客户,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年 1-6 月,公司对其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6.75%、57.94%、51.82%和 43.75%。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情形预计将在一定时间内持续。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市场占有率下降导致其采购量减少,或下游行业增长放缓,或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较大风险而违约,在上述情形下,公司经营业绩会面临下滑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
别为 64,695.32 万元、31,242.88 万元、38,897.33 万元和 28,193.16 万元,账面价
值分别为 56,310.20 万元、26,443.99 万元、33,573.40 万元和 23,584.63 万元,占
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66%、17.90%、17.32%和 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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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竣工项目已完工未结算、竣工项目已完工已结算(未到期质保金)形成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竣工项目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竣工项目已完工已结算资产(未到期质保金))列报。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仅为已结算未收到的款项。调整该因
素后,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调整)分别为 64,695.32 万元、83,540.65 万元、96,770.32 万元和 72,850.56 万
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56,310.20 万元、70,758.62 万元、81,463.76 万元和 59,984.10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66%、47.90%、42.02%和 37.66%。
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由在建项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竣工决算审价阶段应收款项构成。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是建筑装饰行业普遍情况。建筑幕墙装饰工程的工程周期相对较长,款项在项目的各阶段与客户逐步结算,导致应收账款占比普遍较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调整)也呈增加趋势。
公司所承接幕墙工程项目单笔合同金额普遍较高,如果宏观经济、行业状况、金融市场或者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导致无法按期结算,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将可能发生实际坏账损失,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收回相关应收账款,还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对公司后续业务规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