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18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266.6667 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960.016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306.6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3,266.6667 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 15.90 元/股。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6 日(T 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恒尚节能”A 股 1,306.6500 万股。
根据《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351.01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
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306.7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53.316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5,876,757 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656,410 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613.3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149167%。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4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7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恒尚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1977,6977,3845
末“5”位数 63138
末“6”位数 261512,511512,761512,011512
末“7”位数 5265310,6515310,7765310,9015310,4015310,2765310,1515310,
0265310,9126441
末“8”位数 06981219
末“9”位数 037814717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恒尚节能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52,267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恒尚节能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
证发〔2023〕36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
〔2023〕18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的要
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
据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
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4月6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 行公告》披露的37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54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 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6,055,33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有效申购股数 申购数量占有效 获配数量 获配数量占网
配售对象类别 (万股) 申购数量的比例 (股) 下发行总量的 配售比例
比例
A 类投资者 3,293,880 54.40% 4,645,674 71.11% 0.01410216%
B 类投资者 2,761,450 45.60% 1,887,493 28.89% 0.00683729%
合计 6,055,330 100.00% 6,533,167 100.00% -
注1: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A类投资者包括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B类投资者为除A类外的其他投资者。
其中余股715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 售给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 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5-8338767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1 号楼 4 楼
发行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申购数量(万 初步配售数量 有限售期配 无限售期配售 获配金额(元) 分类
股) (股) 售数量(股) 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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