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投资”)持有公司股
份 49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亚特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97,6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0.32%,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5%。
亚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铭国际”)、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亚实业”)以及自然人股东李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2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办理完成后,亚特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 593,600,000 股,占亚特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总股本的 77.53%,占公司总股本的60.70%。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收到亚特投资的通知,
将其持有公司的 8,500,000 股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 8,500,000 股股份,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亚特投资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8,5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7%
解除质押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
持股数量 495,000,000 股
持股比例 50.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389,1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8.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79%
二、股份继续质押情况
亚特投资将其持有公司 8,500,000 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并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 质押 质权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股数 限售股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 (%)
亚特 是 8,500,000 是,限售 否 2024年7月 2027 年 2 浦发 1.72 0.87 补充流
投资 流通股 11 日 月 20 日 银行 动资金
合计 - 8,500,000 - - - - - 1.72 0.87 -
2、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的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 未质
股东 比例 本次解除质 本次质押后 所持 总股本 押股 押股
名称 持股数量 (% 押前累计质 累计质押数 股份 比例 已质押股份 份中 未质押股份 份中
) 押数量 量 比例 (%) 中限售股份 冻结 中限售股份 冻结
(%) 数量 股份 数量 股份
数量 数量
亚特 495,000,000 50.61 397,600,000 397,600,000 80.32 40.65 397,600,000 0 97,400,000 0
投资
奥亚 65,600,000 6.71 31,000,000 31,000,000 47.26 3.17 31,000,000 0 34,600,000 0
实业
中铭 200,000,000 20.45 165,000,000 165,000,000 82.50 16.87 165,000,000 0 35,000,000 0
国际
李雄 5,000,000 0.51 0 0 0 0 0 0 5,000,000 0
合计 765,600,000 78.28 593,600,000 593,600,000 77.53 60.70 593,600,000 0 172,000,00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亚特投资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40,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8.08%,
占公司总股本 4.09%,对应融资余额为 300,000,000.00 元。
亚特投资还款来源主要为其自有或者自筹资金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