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写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5,84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0,221.17
二、募集资金净额 95,618.8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2,638.36
本年度使用金额 25,224.08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85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244.46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2022年1月14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月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按照协议要求履行权利义务。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 账户状态
余额
金徽矿业股份有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102772000216185 0.00 待注销
限公司 公司陇南分行
徽县江洛镇谢家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沟铅锌浮选厂有 公司陇南分行 102772000308792 0.00 待注销
限责任公司
金徽矿业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711091729200150114 0.00 待注销
限公司 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金徽矿业股份有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 61012900400013159 0.00 已注销
限公司 公司徽县支行
徽县明昊矿业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7324101040012275 0.00 已注销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金徽矿业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612010100100758775 0.00 已注销
限公司 公司兰州分行
合 计 0.00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
临时补充流 临时补充流 计划补充流 董事会审议 归还募集资 归还募集资
动资金金额 动资金起始 动资金时长 通过日期 金日期 金金额
日期
4,000.00 2025 年 4 月 12 个月 2025 年 4 月 2025 年12 月 4,000.00
30 日 18 日 24 日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2 年 2 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