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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8 沪市 华贸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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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8

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2-059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合作是基于前期友好合作基础下开展的,但后续的具体开展有赖于
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 风险提示: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达成了初步意向,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贸物流”、“乙方”)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  成立日期:2000 年 1 月 12 日

  4.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5.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
研究院大厦 D 座 10 楼 1010-1011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86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53 亿元,总资产 71.43 亿元。

  7、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而泰与华贸物流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以“优势互补、平等互惠、合作共赢”为宗旨,“开拓创新、诚实守信、资源共享”为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互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合作伙伴,根据甲乙双方的发展需要,在
国际空海铁运输,跨境物流,仓储陆运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交流协作,共创发展契机。

  (三)合作内容

  1、甲方通过 LIFT 产品,为乙方业务提供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的增值服务。乙方通过专业物流服务,为甲方业务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

  2、乙方发挥国际物流的规模优势,为甲方规模化运营提供支持,帮助甲方降本增效。

  3、乙方发挥国内外网络上布点的优势,协助甲方在全球范围内设点,为甲方提供营销支持、物流服务等多方面的协助。

  4、乙方发挥跨境电商体系优势,协助甲方对接国际电商平台,为甲方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支持。

  (四)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和而泰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充分整合各自的优势资源,形成协同效应,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公司将为和而泰在国际空海铁运输,跨境物流,仓储陆运等领域提供更加完善、安全的全球物流解决方案,公司与和而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有效协同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作是基于前期友好合作基础下开展的,但后续的具体开展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未来将对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以及框架协议项下有关合作事项或项目的具体进展状况,及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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