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7-009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23.04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简要说明。
1、2013年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统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港
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
[2013]171号,以下简称“《批复》”)。
3、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批复》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 》。
4、2013年5月2日,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同时抄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年5月22日上述有关单位通知对公司申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
5、201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港中
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关于确定<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授予日为 2013年6月27日。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首期53名激励对象授予132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25元。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公布了《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0)。
(二)历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名单、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原53名激励对象中吴军、陈晓涛、林高
峰于2015年因个人原因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辞去公司职务的,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因此,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55万份将予以注销,并对激励对象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权期权数量为 1265万份。
2、2015年6月6日,公司公告《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8),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
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数量调
整如下:Q=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由1265万份相应调整至2530万份。
3、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3日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股份行权834.9万份,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695.1
万股。
4、自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为50名后,该50名激励对象中张震、周纯玮、高凯、朱学军、林震宇因个人原因在期权授予之后、第二期可行权之前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辞去公司职务的,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因此,其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64.82万份将予以注销,并对激励对象进行相应调整。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530.28万份。
5、调整结果:根据上述情况,股票期权自2013年6月27日授予日起,股
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年份 调整前数量 调整后数量 调整原因
(万份) (万份)
2015年 1320 1265 吴军、陈晓涛、林高峰等3 人因个人原
因离职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
2015年 1265 2530 金每10股转增10股.每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1.16元(含税)以及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10股
2015年 2530 1695.1 2015年12月3日第一期期权股份行权
2016年 1695.1 1530.28 张震、周纯玮、高凯、朱学军、林震宇
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经调整,本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45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调整为1530.28万份。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0日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13年7月31
日实施完毕。详见《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7)和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1)。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价格调整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
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7元。
2、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13日在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0.85元人民币(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14年8月8日
实施完毕。详见《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8)和《201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2)。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价格调整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8元。
3、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1.16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即每股转增1股。该分配方案于2015
年6月12日实施完毕。详见《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6)和《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临2015-018)。
(1) 因派息调整行权价格,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
权价格调整如下: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97元。
(2) 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行权价格,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股票期权价格调整如下:P=P0÷(1+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
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8元。
4、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6年 5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 2016年 4月 11 日总股本 874,574,16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0.66 元人民币(含税),该分
配方案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详见《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 2016-028)和《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价格调整如下: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2元
3、调整结果:根据上述情况,股票期权自2013年6月27日授予日起,行
权价格作相应调整如下:
调整年份 调整前价格 调整后价格 调整原因
(元) (元)
2013年 6.25 6.17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
2014年 6.17 6.08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
2015年 6.08 2.98 股派发现金股利1.16元(含税)以及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2016年 2.98 2.92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