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 公告编号:2020-05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09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668.1929 万股的 0.922%。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宇霞
注册资本:22,668.1929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2 月 25 日
经营范围:食品、日用化学产品、化学试剂、生物制品、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检测。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 号
上市时间:2017 年 8 月 25 日
2、公司概况
昭衍新药建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中国首家并多次通过美国
FDA GLP 检查,同时具有 OECD GLP、美国 AAALAC(动物福利)韩国 MFDS GLP 和
中国 NMPA GLP 认证资质的专业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可以向客户提供研发项目个性化方案设计、药物筛选、药效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药物警戒的一站式的药物评价服务;还可以开展实验动物、食品动物评价、农药评价、医疗器械评价等服务项目。
(二)公司 2017 年—2019 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39,379,338.02 408,798,150.01 301,278,95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8,372,735.97 108,338,318.02 76,446,395.86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4,774,614.59 90,294,174.97 65,948,186.12
的净利润
2019 年度末 2018 年度末 2017 年末
总资产 1,417,837,791.63 1,141,409,701.02 940,874,158.76
归母净资产 826,518,653.14 651,319,438.78 557,436,824.30
每股净资产 7.19 5.67 6.81
每股收益 1.10 0.94 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4.35% 17.99% 20.57%
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冯宇霞、左从林、姚大林、孙云霞、高大鹏、顾晓磊,独立董事孙明成、翟永功、欧小杰。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李叶、尹丽莉、孙辉业。
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由 4 名构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大鹏,副总经理姚大林、孙云霞、顾静良,财务总监于爱水。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昭衍新药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209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356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
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左从林 副董事长 9.6 4.59% 0.042%
孙云霞 董事、副总经理 3 1.44% 0.013%
高大鹏 董事、总经理、 3 1.44% 0.013%
董事会秘书
姚大林 董事、副总经理 3 1.44% 0.013%
于爱水 财务总监 1.5 0.72% 0.007%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51 人) 188.9 90.38% 0.833%
合计(356 人) 209 100% 0.9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94.77元。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94.77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89.71元。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3、等待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