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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7 沪市 昭衍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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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衍新药:昭衍新药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金名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作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尚未与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尚需履行内部流程。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顺利完成设立、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情形,导致未能成功募足,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践行国家级基金的政策使命,全方位助力公司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商务部与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资本(北京)”)共同发起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服贸二期基金”、“本基金”),招商局资本(北京)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衍新药”、“本公司”)作为生物医药领域的代表性服务贸易企业,其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与招商局资本(北京)签署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参与服贸二期基金的发起设立。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投资参与本基金的发起设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410

  4、法定代表人:周星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2月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BW477P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中介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4462

  10、主要股东:深圳市招服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招商局资本(北京)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2、招商局资本(北京)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定名)

  2、主要经营场所:以实际公司注册为准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活动(须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管理模式:招商局资本(北京)作为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6、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7、存续期限

  最长为15年,自《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日期起算。但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意见,报请商务部、财政部按程序研究确定延长或提前终止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

  注:以上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尚需其他交易方履行内部流程。最终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的战略性探索,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专业判断及投资管理上的优势,为公司夯实产业基础和布局医疗健康产业带来积极影响,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后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另外,公司借助普通合伙人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项目质量,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尚需履行内部流程。另外,本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且该基金此后还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在后续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作的专业机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并具有专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加强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变化,按照规范要求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严格做好投资风险管控,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